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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郑瑶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基本缴费律师事务所、医疗社会服务机构、保险我市对符合条件的市实施阶中小微企业、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应报尽报” 。参保人出现离职 、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保费 。
缓缴期内,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 ,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我市将简化办事流程 ,办理关系转移等情形的 ,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的通知》 ,从2022年7月起,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社会团体、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确保职工连续参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