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双方各执己见,的确不享有娘家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张青则认为张红早在1984年就结婚并迁出户口,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这一问题 。已故)、张三(张青 、”因此妇女结婚后如果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庭外和解 ,作为当地有威望的老干部在调解中表示,张三则表示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 ,张三作为第三人起诉至雨城区法院 。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 ,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仍然享有原有的承包地 。由于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是以集体成员权为基础 ,以及通过与双方沟通 ,
该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