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处理该系列纠纷案件 ,民工承办法官没有按照一般的劳务步骤排期开庭,依法快速维护了农民工的报酬合法权益。并组织了原告李某某等十余名农民工在该两处工地务工 ,雨城院快雨城区法院多营法庭受理了原告李某某等农民工诉被告曹某某 、曹某某与卢某某各自收取了部分工程款,向二被告送达法律文书 ,承办法官介绍 ,卢某某劳务合同纠纷十件案件 。待授权委托书邮递回雨城区需一定期限,借支情况等 ,不方便签收法律文书 ,
但在送达过程中 ,承办法官向曹某某提供了委托书模板 ,承办法官通过微信方式与曹某某联系,案件仅用了7天时间,因曹某某远在西藏 ,通过大量调解工作组织双方逐一核实务工天数、最终双方达成调解。
近日,从立案至双方达成调解 ,而是通知双方到庭参加调解 ,承办法官和书记员立即电话与二被告联系,在核实其身份并确认其希望委托妻子参加诉讼的意愿后 ,且应由曹某某承担责任 。不能到庭参加诉讼,曹某某称在西藏务工 ,案件起因系被告曹某某与卢某某于2019年合伙在甘孜州德格县承包了两户居民房屋的修建工程 ,
了解情况后 ,卢某某终于同意到庭参加诉讼并解决问题 ,曹某某也愿意委托其妻子穆某某代为处理纠纷。并告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互相推诿 ,雨城区法院多营法庭成功快速调解十起涉及农民工劳务报酬纠纷案件。近期也无法参加诉讼 ,二被告均不配合,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多次电话向二被告作法律释明工作,确定了十名原告的劳务费用 ,并确定了付款时间,